Category not accepting "anonymous email" from known users

SPF/DKIM/DMARC 的使用,现在比 2016 年要普遍得多,难道不能在很大程度上防止这种情况吗?

任何好的电子邮件提供商(对用户而言)都不会允许其他用户从不属于他们的地址发送邮件,任何好的电子邮件提供商或接收服务(对 Discourse 实例而言)都应该拒绝未能通过原始验证的电子邮件。

会存在一些提供商,它们不验证发件人地址和/或不设置 SPF/etc. 记录,但如果用户选择使用一个不采取任何措施来防止冒充的电子邮件提供商,那么他们被冒充似乎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