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置直接投递邮件和转发规则

@Jonathan5 很遗憾地告知,我的好运已不复存在——而我实际上什么都没做。这一定是互联网传播延迟所致:thinking:。我之前的评论是在测试删除 MX 记录后约 10-15 分钟发出的。如今已过去 90 分钟,以下功能均已失效:直接投递、已读回执、退信列表、拒收列表等。真是令人“开心”。

@pfaffman 以下是关于域名注册商 NameCheap 的简要说明。他们采用“非此即彼”的策略:客户可以在 DNS 设置中安装任意数量的 MX 记录,但一旦添加了一条 MX 记录,他们就不再允许客户创建电子邮件地址或别名(例如 admin@newdomain.com 转发至另一个邮箱,如 @gmail)。

非常欢迎大家对后续最佳方案提出建议。在我看来,若要实现直接投递,我需要为此配置一个 MX 记录(如 OP 在此处所定义),同时还需要另一个 MX 记录——该记录使用子域名,指向即将购买的电子邮件服务提供商。我的思路是否正确?感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