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主不一定是群成员

我认为添加群组所有者的大部分功能可以按原样实现,除了增加 @group add 作为所有者的能力。

核心优势在于,所有者群组将拥有自己的所有者,很可能只有一两个成员。

为了保持简洁,可以进行一个健全性检查,即所有权只限制在一级深度。

例如,群组 A 拥有群组 B,并被视为两个群组的成员。

现在,如果我们添加群组 C,而群组 C 由群组 B 拥有。群组 B 是群组 C 的所有者。而群组 A 拥有群组 B。群组 A 只被视为群组 C 的成员,但没有所有权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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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你的澄清,Dan——将群组到群组的所有权限制为仅一个层级对于可维护性和避免权限蔓延非常有意义。

我喜欢这个想法:

  • 群组 A 拥有 群组 B → A 的成员获得 B 的所有者权限
  • 群组 B 拥有 群组 C → B 的成员获得 C 的所有者权限
  • 群组 A 不是 C 的所有者——仅仅是传递性的成员(不是管理员)

这有助于避免无限嵌套,同时仍然支持有用的委托结构。

我也同意通过 group_ownership_nesting_level 设置(类似于子类别嵌套)来限制所有权深度,可以为站点提供灵活性——也许默认设置为 1,但如果需要,允许选择加入更深层次的控制。

我有一些需要澄清的问题:

  • 在你的模型中,所有者群组是否应该出现在被拥有群组的群组目录 UI 中作为成员?还是成员身份纯粹是基于权限的?
  • 如果一个群组有多个所有者(一些是用户,一些是群组),你认为 UI 中如何解决冲突或冗余?
  • 所有权是否会影响类别权限(例如,所有者群组是否可以管理与被拥有群组关联的类别)?

这将为教育、组织或项目论坛带来极大的灵活性——感谢你推动这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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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组所有者组需要被视为成员,也许带有所有者标签或其他东西。在我看来,所有者组需要继承基本组的成员资格,以便进行类别权限设置,并且如果它是公开的,则显示所有成员。也许有点像类别版主如何在站点关于页面中列为版主。也许很简单,就像将所有者组列为所有者/由…管理一样。然后,成员可以简单地单击所有者组来查看该组的所有者?

在我看来,如果你使用一个组作为所有者。那么也许它要么是组内的成员所有者,要么由一个组管理。而不是两者的混合。

你的意思是像类别版主一样吗?如果是这样,已经进行了一项更改,允许一个以上的组管理一个类别。尽管如果使用上一个问题的示例。可以只让所有者组继承被管理组的权限。所以类别权限,在这种情况下也将是类别版主。在类别版主中,它将提供更多的管理级别,就像其他示例一样。核心的主要所有者可以根据需要删除较低级别的所有者,而无需工作人员介入。例如,两个所有者发生冲突。经理组的组长可以根据需要降级。


这是一个很好的思想实验,可以完善这个想法。所以大量的讨论对于梳理这个想法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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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iosurge 关于所有权可见性和类别权限

这说得通——我喜欢所有者组在组目录中显示为“所有者”或“由…管理”标签的想法,这与类别版主显示的方式类似。

我认为区分以下几点很重要:

  • 正式成员(接收徽章、提及、组风格)
  • 通过其他组获得所有权(继承权限,但不继承身份)

……在 UI 中保持清晰会有所帮助。

布局示例

@mentors

  • 成员:Alice、Bob、Charlie
  • 所有者组:@mentor-coordinators

点击所有者组即可转到其成员列表。

我同意——就类别权限而言,将所有者组视为其所拥有组的“成员”(以避免手动重复设置权限)是一种优雅的解决方案。

后续问题
  • 所有者组的成员身份是否仅用于权限检查,还是也会显示在组提及和风格等内容中,如果被拥有的组是公开的?
  • 一个组是否可以拥有多个其他组,还是应该有一个 1:1 的所有权规则作为安全限制?


Heliosurge 关于排他性所有权模型

啊,明白了——这是一个有用的简化。

所以您建议所有权应该是排他的:

  • 要么一个组由个人用户拥有
  • 要么由一个组拥有(该组包含具有所有权的人)
  • 但您不允许两者同时存在

这肯定能保持模型简洁并避免 UI 冲突。

混合解决方案

如果有人想要混合模式,他们可以随时创建一个所有者组(例如 @mentors-owners),包含个人所有者和子组代表,并将该组指定为唯一的所有者组。这样可以保持整洁,而无需直接混合所有权模型。

实施问题
  • 这种排他性是否应在数据库级别强制执行(例如,一个组要么有 group_owner_id一个 user_owners 列表,但不能两者都有)?
  • 还是更多地是一种带有警告的 UI 级别约定?
  • 是否允许一个组被多个组拥有(假设没有嵌套)?


Heliosurge 关于类别版主继承和所有者层级

这是一个有益的方向,谢谢!

关于类别权限继承

是的——我当时考虑的是一种情况,即:

  • B 组对某个类别(例如 #mentorship)拥有发帖/回复/创建权限
  • A 组拥有 B 组
  • 因此 A 组也继承了对 #mentorship 的访问权限——而无需显式的类别级别权限

如果所有权结构已经表达了信任边界,这将使访问管理更简单。

关于类别版主

很高兴知道 Discourse 现在允许多个组来管理一个类别。

您是否设想 B 组的所有者组也会自动获得其管理的类别的类别版主状态

这有助于实现分层控制模型——其中所有者组可以充当“首席版主”或“组管理员”,能够:

  • 在同一空间进行版主管理
  • 降级有问题的组级别所有者或子管理员
后续问题
  • 继承的权限是否仅适用于类别访问/版主管理?还是也可以级联到其他与组关联的功能(例如消息、活动)?
  • 在您的分层模型中,“顶级”组是否应始终是平坦的——还是它本身可以拥有所有者?

这似乎正在构建一个非常灵活的委托模型——对学校、组织和结构化的在线社区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