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原始主题 - 未定义

因此,我按照以下步骤复现了该问题:

  • 浏览至某个主题,点击“回复”按钮以打开编辑器
  • 开始撰写回复
  • 复制标签页(可以通过右键点击标签页实现)
    ---- 新步骤
  • 点击论坛标志
  • 点击另一个主题
  • 编辑器应显示您之前的回复内容
  • 点击编辑器的“回复”按钮(此时您应仍处于复制的标签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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