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chary
(Loïc Dachary)
2021 年12 月 15 日 09:55
1
您好,
以下是在 discourse 2.7.9 上重现该行为的方法:
这大概是因为邮件头包含信息,允许 discourse 知道这封邮件是作为原始消息的回复发送的。因此,它必须做出选择:这条消息应该发送到:
类别 B(因为 收件人: 字段?)
类别 A(因为标识其为类别 A 中消息回复的字段?)
两者可能都有优点。然而,有人可能会认为,将消息发送到类别 B 是 最不令人意外 的选项,对用户而言 。
您怎么看?
编辑 以下是一个可能发生这种情况的用例:
类别 A 中的一个主题讨论了一次会议。有人起草了会议纪要,并通过电子邮件回复作为对类别 A 中主题的跟进。但是,在发送回复之前,他们认为最好只与少数人一起审查草稿,以减少噪音。因此,他们更改了收件人字段,将其发送到参与人数较少的类别 B。他们惊讶地发现草稿最终出现在类别 A 的原始对话中,而不是类别 B。
但是,您不是在回复一个主题,而是在回复一个类别吗?或者,分流的回复是为了在 B 类中开启一个新主题?(如果是这样,那么一封新邮件不是更直观吗?)
RGJ
(Richard - Communiteq)
2021 年12 月 15 日 10:06
3
dachary:
并更改收件人:
我认为可以公平地假设从现在开始会出现任何类型的意外行为。
2 个赞
如果你想创建的新主题与你收到的回复通知无关,那么发送新邮件更有意义。
如果你想通过邮件进行“回复即链接主题”,那我不知道该怎么做。 不确定是否可行?
1 个赞
dachary
(Loïc Dachary)
2021 年12 月 15 日 10:18
6
从我(作为技术人员)的角度来看,是的。但我发现很难向非技术人员解释。
他们的邮件客户端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们能弄清楚这一点。
此外,如果他们在不涉及 Discourse 的对话中完全做同样的事情,结果将不同,即消息将只发送给 b@example.com ,而不会发送给其他人。
RGJ
(Richard - Communiteq)
2021 年12 月 15 日 10:23
7
dachary:
不过,我发现很难向非技术人员解释。
“当你回复电子邮件时,你不应该修改“收件人:”字段。不要这样做。”
(说真的,电子邮件客户端甚至不应该允许这样做。也许除了删除一个或多个电子邮件地址,以防它们之前被错误添加)。编辑,这正是你的用例:thinking:
2 个赞
dachary
(Loïc Dachary)
2021 年12 月 15 日 10:26
8
JammyDodger:
如果您想创建的新主题与您收到的回复通知无关,…
我发现这个问题的用例是这样的。在一个A类主题中讨论了一个会议。有人起草了会议纪要,并通过电子邮件回复A类主题。但在发送回复之前,他们认为最好只与少数几个人一起审查草稿,以减少干扰。所以他们更改了收件人字段,将其发送到参与人数较少的B类。令他们惊讶的是,草稿最终还是出现在了A类中的原始对话中。
这种情况并非不常见,对我来说,这似乎是合乎情理的。他们的惊讶并非我能轻易忽视的:我理解这一点。
1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