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刚刚遇到了一个相关问题,但角度不同(作者希望帖子被审核)。
在我们的论坛中,有时人们会无意中发布地址(论坛与邮件相关),我们的处理流程是:1. 删除您的帖子;2. 标记它,以便版主能够妥善隐藏(否则该内容会保持可见 24 小时)。
随着这一新行为的实施,版主永远不会收到标记通知,因此即使内容已被标记且需要处理,问题内容仍会保持可见。
不过,我也理解此次变更的目标。
针对我们的使用场景,一个可能的例外是:如果标记者同时也是帖子的所有者,则自动解决功能不应触发(或应被撤销)——因为正是他在引起对该内容的关注。然而,这种情况无法覆盖以下场景:
尽管我不喜欢引入复杂性,但或许可以提供一个设置,让管理员能够禁用对已删除帖子的自动解决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