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在 2.6.0b1 版本中复现的一个 bug(对我而言):
- 删除一篇文章(以管理员身份)。
- 点击旗帜按钮,向用户发送消息,解释您删除其文章的原因。
- 撰写并发送该消息。
- 出现以下错误对话框:
据我所知,消息实际上已成功发送。不过,当我重新测试以获取截图时,我注意到在开始发送第二条消息时,系统记住了我第一条消息的文本内容。
我意识到或许可以通过先发送消息再删除文章来避免此问题,但这样做似乎有些本末倒置,因为我在解释的是已经做过的事情,而不是即将要做的事情。
以下是我在 2.6.0b1 版本中复现的一个 bug(对我而言):
据我所知,消息实际上已成功发送。不过,当我重新测试以获取截图时,我注意到在开始发送第二条消息时,系统记住了我第一条消息的文本内容。
我意识到或许可以通过先发送消息再删除文章来避免此问题,但这样做似乎有些本末倒置,因为我在解释的是已经做过的事情,而不是即将要做的事情。
好的,我有个修复方案:
因为我们允许对已删除的帖子使用其他标志类型,所以我认为仍应允许您向已删除帖子的用户发送私信。不过缺点是,如果您在标记之前先删除了帖子,那么当您向用户发送私信时,邮件中将不会包含您已删除的引用内容,而只会是一个指向已删除帖子的链接,用户将无法再查看该帖子。这可能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我想提一下。
先标记:
先删除,然后标记并发送消息:
此主题已在 24 小时后自动关闭,不再允许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