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个细微差别是修订历史。
从查看 PostRevisor 可知,编辑历史是通过 PostRevision 单独存储的,因此我并非建议“删除自有内容”的权限必须硬删除修订记录或剥夺可审计性。
我所设想的权限更多关乎面向普通用户的可见性:作者能否撤回自己的帖子/主题、被删除帖子的占位符是否保留、普通用户能否查看之前的编辑内容,以及工作人员/版主是否保留适当的审计/ moderation 访问权限(例如通过“查看 N 条隐藏回复”功能)。
因此,我所要求的区分并非:
- “让用户从数据库中抹去所有痕迹”
而是:
- “让用户对其自身可见内容/足迹拥有更多控制权”
- 同时不授予他们删除其他用户内容或普遍查看已删除内容的全局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