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令人惊讶的是,我在元(meta)上找不到这个问题的满意答案。我找到的那个是 Duplicate/Should Have Searched flags \n\n版主标记主题为重复、告知主题作者并可能关闭主题引用正确主题的正确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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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论坛上,版主会将帖子和主题合并到现有的主题中。如果第一个帖子是相同的,我们不会移动它,只是将其关闭。无论哪种情况,主题创建者也会收到私信通知。我认为每个论坛可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我们也有系统生成的主题,有时会重复,我们会关闭它们并将任何回复帖子合并到一个主题中。
在 Replit 上,我们会将提供额外价值的请求合并到原始请求中。否则,我们会添加一个工作人员注释并将主题关闭,作为一种指示。
你能给我看一个 replit 的例子吗?路标是否链接到合并/旧的那个?
如果您点击帖子下方的扳手图标,您将看到一个留下工作人员通知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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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其中一个 Community Hub - Replit
指示牌是重复的,它链接到原始帖子。
就像这样。 ![]()
扳手图标位于帖子下方隐藏的…部分,那里有标志和书签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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