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你的看法。正如我在上文帖子中所说,我认为这是原帖作者(OP)目前面临的问题:他必须决定是改变网站的用途,还是不要停留在某种灰色地带。没人对你写的内容提出过异议。我认为为了重新定位用途而进行一次性批量删除是可以接受的(虽不完美,但可以接受)。这并非我对原帖作者信息的理解(也许我理解有误)。
(注:我很乐意将讨论中“偏离轨道”的部分拆分到一个新的专属主题中)
我同意你的看法。正如我在上文帖子中所说,我认为这是原帖作者(OP)目前面临的问题:他必须决定是改变网站的用途,还是不要停留在某种灰色地带。没人对你写的内容提出过异议。我认为为了重新定位用途而进行一次性批量删除是可以接受的(虽不完美,但可以接受)。这并非我对原帖作者信息的理解(也许我理解有误)。
(注:我很乐意将讨论中“偏离轨道”的部分拆分到一个新的专属主题中)
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观点。
我敢打赌,Discourse 中一定有某种方法可以通过权限来控制谁可以创建新主题。 我只希望受信任的贡献者拥有此类权限。
嗯,我用 Discourse 做微型博客。这里有一个不错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