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理解这个论点。能否更改私信的“发件人”,使其来自请求修改的版主?不过,我猜这可能会招致用户对该版主产生个人仇恨/不喜欢,如果用户不同意他们的观点的话。
我认为,用户直接回复私信会比创建一条新消息给网站版主更加友好。如果用户等级低于 TL2,并且网站限制该等级及以下用户创建私信,那么该怎么办?
我想,如果你不打算打破系统私信的惯例,那么后者似乎是唯一可行的选择。
我能理解这个论点。能否更改私信的“发件人”,使其来自请求修改的版主?不过,我猜这可能会招致用户对该版主产生个人仇恨/不喜欢,如果用户不同意他们的观点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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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如果你不打算打破系统私信的惯例,那么后者似乎是唯一可行的选择。